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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患者现已逝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能私行走漏患者就医信息否则就是违法侵权就应被依法赏罚


对医疗组织而言,这起作业是一次严峻的提示:要保护患者隐私就得看好患者病历,要看好患者病历就得防好“内鬼”,要防好“内鬼”就得守好相关“硬杠杠”。


  果然有“内鬼”!当人们对逝者周海媚个人隐私被走漏一事深感愤恨,并缤纷把矛头指向涉事医院内部的时分,一则通报印证了他们的判别。


  根据北京顺义警方12月14日发布的情况通报,走漏周海媚就医信息的是涉事医院员工符某某。他出于夸耀意图,运用作业之便,将周海媚的个人病历拍摄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现在,符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对符某某而言,被依法行拘纯属自取其祸。患者就医信息是受规律保护的个人隐私。即便患者现已逝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能私行走漏患者就医信息,否则,就是违法侵权,就应被依法赏罚。我国治安处理处分法明晰规矩,窃视、偷拍、偷听、散布别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恐怕,符某某要面临的处分不止这些。假定符某某是医护人员,那么,他或许还应被责令间断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


  不管符某某究竟遭到怎样的赏罚,涉事医院都难辞其咎。符某某是医院的员工,患者病历是他在医院里拍的,涉事医院至少有管控不力之责。


  涉事医院不会不知道患者病历该怎样管。《医疗组织病历处理规矩》早就划定“硬杠杠”:医疗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病历处理原则,设置病案处理部分或许装备专(兼)职人员,担任病历和病案处理作业。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病历,禁止编造、藏匿、销毁、抢夺、盗取病历。医务人员应当严峻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育、研讨意图走漏患者的病历材料。除为患者供给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分、中医药处理部分或许医疗组织授权的担任病案处理、医疗处理的部分或许人员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行查阅患者病历。


  毫无疑问,涉事医院在病历处理上出现了问题。不管问题有多少、是什么,人们都有理由发问:涉事者符某某究竟是干什么的?他是怎样拍到周海媚的病历的?假定他是病历处理人员,那他就是“贼喊捉贼”。假定他不是病历处理人员,那他是否具有查看患者病历的资历和条件?假定他没有这种资历和条件,那他为什么能看到患者病历?“内鬼”是否不止一个?


  这样看来,符某某一个人并不能“扛下全部”。接下来,涉事医院及其病历处理人员也应该被严峻问责。


  对医疗组织而言,这起作业是一次严峻的提示:要保护患者隐私就得看好患者病历,要看好患者病历就得防好“内鬼”,要防好“内鬼”就得守好相关“硬杠杠”。(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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